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甘肃省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1-03-16 00:0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监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参与拟定全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承担全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建设项目环保、造价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9名,处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局长1名,纪委书记1名,副局长3名,副局长兼工会主席1名。调整后设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质量保障科、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检测鉴定科、资信服务科、科技信息科、造价管理科。核定科级职数19名(9正10副)。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2400.7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比2020年预算减少2439.75万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拉网式排查”委托检测费减少、信息化建设主要资金支付完毕等。。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2400.7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比2020年预算减少2439.75万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拉网式排查”委托检测费减少、信息化建设主要资金支付完毕等。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9.89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2207.4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7.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9.8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228.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8.4万元,上升7%,主要原因是定额增加及基本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保障等产生。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6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738.54万元,下降7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拉网式排查”委托检测费减少、信息化建设主要资金支付完毕等。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55万元,为压减产生。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项目支出批复暂未收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87万元,下降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对培训费的压减。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收入86.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1年暂未收到政府采购预算批复。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情况

全省公路项目质量安全拉网式排查检测项目。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公路项目质量安全“拉网式”排查的通知》(甘交公路〔2018〕45号),此项费用为折达路问题发生后,省厅于2018年组织开展的专项排查行动产生的费用,总费用4522.3957万元,已支付1950.6万元,年度预算安排975.3万元。

(六)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我中心克服人少、工作量相对较大的问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绩效管理等工作。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注: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061.4万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对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所有绩效评价项目申报程序合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政策衔接紧密,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保用于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含外宾接待)。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