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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甘肃省2023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的通知
时间:2023-08-28 18: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验证甘肃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能力、质量体系运行和试验仪器设备管理水平,加强对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的有效监督,切实发挥试验检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控制和指导作用,提高检测数据准确性,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质量。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省交通建设质量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比对试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对试验参加对象

(一)我省已取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

(二)省内公路工程在建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含监理、中心试验室)。

(三)具体参加比对试验的名单见附件1,附件中没有列入的单位,请根据文件内容报名参加比对。无故不参加比对试验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截止2023910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我中心确认。

二、比对试验内容及方法

(一)比对试验内容

 青:动力粘度(60  真空减压毛细管法)

 胶砂强度(3d)、胶砂流动度

掺和料:细度、比表面积

1.综合丙级试验检测机构参加水泥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和掺和料细度、比表面积的比对试验;

2.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参加沥青动力粘度,水泥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和掺和料细度、比表面积的比对试验;

3.路基工地试验室参加水泥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和掺和料细度、比表面积的比对试验;

4.路面工地试验室参加沥青动力粘度和水泥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的比对试验。

(二)依据试验标准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TG E20-201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ISO法》  GB/T 17671-2021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3420-2020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2419-2005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8074-2008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 1345-2005

三、承办机构

本次比对试验活动由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主办,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畅陇公路养护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办并提供技术支持。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负责省内综合甲级检测机构比对试验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各市(州)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综合乙级、丙级检测机构比对试验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本项目工地试验室(含监理、中心试验室)比对试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四、时间安排

(一)2023828日至910日,各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完成比对试验报名工作,承办单位做好前期试验材料及样品准备工作。

(二)2023828日至910日,各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于承办单位处领取比对试验样品作业指导书及其相关材料。

(三)2023911日至1015日,各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按照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中的要求完成全部试验内容,并将相关资料报送或邮寄至承办单位。

(四)20231030日前,承办单位完成试验结果统计分析,形成比对试验报告并上报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对评定结果进行审定后发布。

五、报名方式及费用

(一)2023910各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将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承办单位邮箱。

(二)本次比对试验活动参加费用为沥青1000,水泥700元,掺合料500元。活动费用由承办单位收取,用于样品准备、分装及运输、聘请专家、试验结果评定及报告编制等工作。请各参加比对试验活动的单位于2023910日前将费用汇至以下账号:

称:甘肃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甘肃畅陇公路养护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户:101372000102538

   行:兰州银行诚信支行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1689A塔十楼                    

      话:18119389980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0735796071

(三)主办单位: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

人:付海红  0931-2110095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31

承办单位: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人:     13893127292

         王永吉   15095420148

   真:0931-4909282

   箱:58059399@qq.com

   址:兰州市柳忠高速公路兰州北服务区(见附件3

邮政编码:730030

六、组织实施

具体实施方案见作业指导书。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应积极参加本次比对试验,按照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验内容,并及时提交原始记录、试验结果报告单、见证记录表(见附件4)及视频文件等资料。邮寄需采用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未提交的单位比对试验结果按不满意处置。

2.各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试验前应通知相关见证单位进行现场见证,并在比对试验现场见证记录表签字。未经见证人员签字视为无效报告,比对试验结果按不满意处置。

3.比对试验是各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信用评价及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请各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本次比对试验。

(二)加强比对试验管理

1.所有参加比对试验人员必须是试验检测机构管理系统登记人员,均须持有相关专业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2.参加比对试验的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应如实报送试验结果及报告,严禁外委检测、相互替代、串通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3.比对试验视频录像是现场见证和事后追溯的依据。各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应对试验全过程进行视频录像,录像画面要清晰,确保体现全过程,突出重点数据显示和操作。

4.对于无故不参加比对,以及在比对试验中弄虚作假、提交无效报告的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结果按不满意处置。

5.本次比对试验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告进行综合评定,省交通建设质量中心对评定结果进行审定后发布,比对试验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类。

6.对比对试验结果评定为不满意的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省交通建设质量中心将进行全省通报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开展该项检测参数业务。



附件:1.甘肃省2023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名单

2.甘肃省2023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及工地试验室报名表

3.甘肃省2023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承办机构位置示意图

4.甘肃省2023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见证记录表


              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

                        2023824


附件【附件1. 2023年参加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活动单位名单.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甘肃省2023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报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甘肃省2023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承办机构位置示意图.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甘肃省2023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活动见证记录表.docx】已下载